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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8返回列表

依据《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焦作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焦环文〔2021〕20号),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应按照要求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土壤环境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我公司积极履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职责,2021年度已按照要求于2021年6月24日委托焦作市和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厂区土壤环境质量取样检测,并出具编号为:焦和检(HSHJ-405-2021)的检测报告,相关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

附件: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